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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全險是100%賠償麼?

交通保險索賠 閱讀(3.33W)

由於現在的道路交通狀況比較複雜,道路上的車也非常的多,所以在行駛的時候不安全的係數還是非常大的,在買車的時候大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給車上一個保險,在出現了意外的時候,能有保險公司來進行理賠,自己可以少承擔一部分的責任來減輕一些壓力,這個保險的時候交強險是一定要上的,不過除此之外的其他保險,大家可以自己選擇,有些人說給車輛買了全險,那麼這個全險是什麼意思是不是說出現的事故之後,保險公司可以百分之百地進行賠償呢。小編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車輛全險是100%賠償麼?

一、全險的意思:

我們需要先知道一下全險是什麼意思:在保險公司的保險種類當中並沒有全險這一個詞。全險只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對於一個人給他的車輛買了保險種類比較全的一個總稱,但注意這裡只是比較全,而不是全都買了,因為對於車輛的保險不會有人全都買了,這種情況在比較全的情況之下,如果出現了意外的話,保險公司賠付的數額會相對來講比較多,但也不會全部賠付。

二、保險的範圍:

1.在出現的交通事故之後,首先要判斷有沒有人員受傷,如果有的話一定要教人員先送到醫院治療,然後再採取後續的一系列的手續來解決問題,通常來講,如果出現了人員受傷的話,除了要賠付對方的財產損失之外,還要對於人身傷害進行一定的賠付。

2.包括在醫院治療期間所付出的醫療費,在治療之後,由於自己不能夠生活自理,而要付出的診療費等等這些都是屬於保險的賠償範圍之內,但並不是所有的東西保險都可以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三、保險的意外情況:

1.通常來講,交強險是對於車輛事故發生之後的人身傷害和財產傷害進行一定的賠償,但是最高額也是有限制的,不可能無限制的賠付,還有劃痕險這種東西是專門針對於車輛上的劃痕來進行賠付的。

2.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造成車體大面積的損壞,此時劃痕險也是沒有用的,所以在各式各樣的案件當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人身傷害或者是財產損失,此時保險是沒有辦法一一賠付的,所以就算保險上的再全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賠付。

3.通常來講,在交通事故之後,所與交通事故有關的損失或者是支出是應當賠付的,不過非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或者是疾病此時是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圍之內的,那麼也不可以要求對方或者是保險公司來進行賠付。

4.例如,在將當事人送往醫院的過程當中又出現了意外而導致再一次受傷的話,此時就不屬於上一個交通事故的理賠範圍之內了,此時這個後果就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以上就給大家解釋了,通常我們所說的是車輛上了全險是什麼意思,其實這個全險也不等於全賠,因為這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賠付的,一定會有一些意外情況是保險的範圍之外,此時是需要自己賠付的,不過通常來講,如果有經濟能力的話,還是要對車輛上的保險比較全一點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