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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專業版

商標合同 閱讀(3.2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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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商標的轉讓,是指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轉讓 給他人所有,並由受讓人享有該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l 轉讓所需手續:

(1) 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委託書。

(2)受讓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轉讓人、受讓人分別在申請書上加蓋公司公章。

(4)受讓人在委託書上加蓋公司公章。

注:

1.企業因合併、分離或兼併應當及時辦理轉讓註冊商標的手續。因故未及時辦理轉讓手續且章戳已作廢的,可不蓋轉讓人章,但必須附送轉讓人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檔案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

2.如果企業已經登出,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3.商標註冊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相的同或近似商標的,必須一併辦理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