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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訴訟

土地承包律師解答 閱讀(1.43W)
土地承包經營權訴訟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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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下國家制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是哪年規定的,具體的法律

何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農村土地承包人對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處分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特徵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主要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客體具有複合性;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途是從事農業生產;四土地承包經營權具有期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