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兵役轉業>當兵>

當兵的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當兵 閱讀(2.78W)
當兵的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關於“當兵的孩子撫養費怎麼算”的相關解答如下:

法律分析:對於夫妻雙方在離婚後,對於孩子的撫養費的計算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夫妻各方有固定收入的情形,一般按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進行給付,對於兩個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是不得超過月收入的一半。對於需承擔撫養費一方無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年收入和行業收入水平,參照有固定收入的支付比例進行確定。其具體金額請以實際為準,以其夫妻雙方的收入為基數。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