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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償還信用卡如何同銀行協商停息掛賬

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16W)

一、無力償還信用卡如何同銀行協商停息掛賬?

無力償還信用卡如何同銀行協商停息掛賬

具體如何協商並不是法定的,但滿足以下條件的銀行才會同意停息掛賬:

1、已經確認欠款金額明確超出欠款人的償還能力。

2、欠款人要有還款意願的前提下,逾期之前主動和銀行協商溝通。

3、有合理的理由,例如因外界因素導致未能如期還款,因失業,生病等原因。

二、無力償還信用卡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向親戚朋友借款償還:如果只是遇到資金週轉問題可以通過借款的方式暫時將欠款還清;

2、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

3、跟銀行協商爭取減免還款金額,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銀行,獲得司法減免信用卡債務。

三、信用卡逾期後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舉證方在向法庭提出證據材料時,應向法庭說明該證據材料的來源、種類及欲證明之事實。

2、證據材料為物證的,一般應提供原物。對於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證,或者易損壞、消失、變質、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該物證的照片、錄影,或對該物證的檢查筆錄等。

3、證據材料為書證的,應當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件、影印件、副本、節錄本等。

4、證據材料為檢查筆錄及鑑定結論的,應當提供原件。

5、證據材料為視聽資料的,應當提交未被剪輯、加工過的原始資料。

6、證據材料為證人證言的,若該證言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起關鍵作用,則作出該證言的證人為關鍵證人。關鍵證人應當到庭作證。關鍵證人出庭確有困難且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可以直接提交書面證言。

7、證據材料有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由提供該證據材料的一方翻譯成我國通用的語言文字。 證據材料的翻譯,應由專門的翻譯機構進行。

8、舉證應當及時。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舉證確有困難的,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二日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是否准許,由合議庭決定。行政訴訟的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材料。

一般向銀行申請停息掛賬時都要按照銀行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如果持卡人涉嫌故意透支信用卡或者有證據表明持卡人是具備還款能力的,銀行都不會同意停息掛賬,在銀行不同意停息掛賬的情況下還可以跟銀行協商其他的還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