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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怎麼量刑

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17K)

一、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怎麼量刑

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怎麼量刑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違反國家信用卡管理法規,在信用卡的發行、使用等過程中,妨害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活動,破壞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為。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為選擇性罪名,既包含妨害行為(持有、運輸、出售、購買、非法提供、騙領)的選擇,也包含物件(偽造的信用卡、他人信用卡)的選擇,行為人只要實施一種行為侵害一種物件即可以成立本罪;行為人實施了兩種以上行為,侵害兩種物件的,仍為一罪,不實行並罰。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

2、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累計在十張以上的;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累計在五張以上的;

4、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5、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違揹他人意願,使用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護照等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應當認定為“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屬於刑事犯罪,需要對行為人判有期徒刑,還要處罰金。故意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數量在5張以上;知道是偽造的信用卡還幫助行為人運輸的,可以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由公安機構的經偵部門負責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