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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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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付款保函與履約款保函的區別

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的區別是什麼?

1、履約保函:

由擔保人為施工方(申請人)向業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履約保函也可以適用於分包合同、材料裝置供貨合同的履行。一般是在簽訂合同時要做的事。簡而言之是為了防止施工單位或供貨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擔保的時間往往要貫穿整個專案,比較長。

2、預付款保函:

預付款保證擔保是指由保證人為施工方向業主提供的,保證人對施工方履行扣還預付款義務的保證。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業主的預付款後將款項挪作他用或宣佈破產等。當施工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清預付款項後,業主就需退還預付款保函。一般是在業主拿出預付款的時間段需要做的事,其實為了防止施工單位或供貨商拿了預付款就跑路的事情發生。擔保的時間往往不長,一般30-90天。

兩者的適用範圍都非常廣泛,政府採招專案,大型房地產公司的招標專案,鐵路物資招標專案、南方電網、國家電網的招標專案、中國移動、聯通等都會明確要求必須提供此類保函,以保證專案的規範性。廣義上履約保函包括了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修保函等,預付款保函其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履約保函。有時候一個專案中只要求提供一個履約保函。而不需要預付款保函,因為有的專案就沒有預付款,有時候會要求履約、預付款保函同時開具,具體情況須當以實際專案而定。

二、預付款保函及應用

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後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成為定金保函。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主在合約簽訂後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於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後由於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有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後,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於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三、履約保函及適用範圍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後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佔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適用範圍非常廣泛,可用於任何專案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於工程承包、物資採購等專案。在工程承包、物資採購等專案中,業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約保函的優點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於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佔壓,獲得資金收益;與繳納現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化配置;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對業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履約保函履約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收益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約某項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保證檔案。

從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的定義中可以得出,不管是預付款保函還是履約款保函二者的最終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最大程度的保護業主的權益。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函的區別主要在於擔保的期限時間長短不同,前者較長而後者一般較短,現實中有的可能指存在其中的一個,這是大家視具體情況作出選擇,學會靈活的運用。